关于老河口市2023年度农村客运补贴资金和新能源公交车运营补贴资金发放的公示

2024-09-11 17:24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4年农村客运补贴资金和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的通知》(鄂财建发[2024]49号) 和省交通运输厅、省财政厅《湖北省农村客运补贴资金和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管理实施细则》(鄂交发[2022]82号)文件精神,省财政厅下达给我市的2023年度农村道路客运补贴资金为143万元,新能源公交车运营补贴资金为71万元。2024年下达农村客运补贴资金和新能源公交车运营补贴资金用于支持2023年度农村客运、城市公共交通等行业稳定和发展。根据企业申报的车辆数量、车型,确定了补贴对象及金额。符合补贴条件的有:顺通运业有限责任公司农村客运车辆47台,运发公交责任有限公司新能源公交车55台。在2023年度农村道路客运补贴资金、新能源公交车运营补贴资金兑付给补贴对象前,现向社会公示以接受群众监督。

如有异议,请于本公示发布之日起7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公示单位提出意见,陈述和申辩必须客观、真实。逾期未提出意见的,视无意见。

公示时间:2024年9月11日至2024年9月17日

联系人:马军   联系电话:13871785095

附件:

1、2023年度老河口市顺通运业有限责任公司农村客运车辆基本信息台账

2、节能与新能源公交车运营明细表(2023年度)

老河口市道路运输服务中心

2024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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