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河口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关于设立防控点从严控制人员流动性的紧急通知

2020-01-27 12:39  

各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各园区(景区)管委会,市直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上级对疫情防控相关要求,最大限度阻断疫情传播扩散渠道,请各地各部门迅速落实以下群防群控措施,从严控制人员流动性: 1.全市农村地区以村、组为单位,在进出村、组的路口设立防控点,非必要来访,一律劝返;确需来访的,必须进行健康观察或体温检测,发现异常及时登记和采取措施,并逐级上报。 2.全市城镇地区以居住小区为单位,由社区居委会督促物业管理公司在各小区门口设立防控点,非必要来访,一律劝返;确需来访的,必须进行健康观察或体温检测,发现异常及时登记和采取措施,并逐级上报。 3.各乡(镇、办)以及市直部门有家属院的,要安排本单位干部在家属院门口设立防控点,非必要来访,一律劝返;确需来访的,必须进行健康观察或体温检测,发现异常及时登记,并逐级上报。 4.全市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要在各自的办公区域(生产区域)设立防控点,对出入人员进行健康观察或体温检测,发现异常及时登记和采取措施,并逐级上报。 5.全市城镇所有室内营业性场所,凡通风条件不达标的、消毒措施不到位的、非市(居)民生活所必须的一律停业;乡镇所有的茶馆、餐馆一律停业。 6.各乡(镇、办)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加强日常巡查,对巡查发现或群众举报的聚会、聚餐、庙会等人员聚集型活动要及时予以劝阻,对劝阻不及时造成不良影响的将严肃追责问责。            

 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指挥部            

 2020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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